延安时期简政廉政对“三严三实”的启示
中国共产党老一代革命家历来提倡并践行“俭朴”的传统,形成了一系列富有启示的历史经验。延安时期,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,时刻保持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的作风。
延安时期党的以俭促廉方针,注意从高级领导干部抓起,边区领导同志以身作则,并通过各种制度约束,防止高级领导干部的奢靡浪费现象。延安时期以俭促廉的宣传教育及法律规范,在边区公务人员中形成了很好的效果,实现了廉洁政治的目标。
延安时期实行以俭促廉,对民主政治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。延安时期,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了普选运动,民主选举极大地教育了民众,调动了民众参与政治、监督政府的积极性。边区政府的节约运动,因为有民众的广泛监督,成效更为显著。人民群众无时无处的监督,成了边区干部俭朴、廉洁的促进剂。
简政廉政法制化建设保障了以俭促廉目标的实现。延安时期节约、廉洁的实现,并不仅仅是依靠着宣传教育的方式,它更是通过各种规范性的法律文件得到有效保障。《惩治贪污条例》特别将“为私人利益而浪费公有之财物”的行为列入贪污罪的10类主要行为,从而使惩治浪费公物的公务人员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。这一立法,在中国近代法制转型以来的官员渎职立法中也算是一个创举。